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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怕,是没必要。”沈凤书解释道:“我暂时并不需要这些,不值得。”
丁剑并不是要让沈凤书改变主意,只是告诉他打架也不用怕而已,闻言再次点头,低头喝茶。
很好,现在大家统一了思想,一致决定去最大的城市看看世情风光人生百态,红尘多动人,比撞大运寻宝可有意思多了。
跟着沈凤书,大家首先感受到的就是富贵生活。
丁剑从小到大都是赤贫,没享受过。小蛮一心修行,从未关注过其他。至于一尘小和尚就更简单了,兴福寺里长大,富贵和他无缘,从没享受过什么叫奢侈。
沈凤书自己其实也是个半吊子,但不妨碍他有十几年富贵生活的记忆,比这三个菜鸟初级号还是要强许多。
衣食住行肯定是按照路上能享受的最好的来,有的是金银。在城市里能买到的最好的享受毫不客气的买下,虽然比起沈凤书家里那种专人伺候还要差点,但已经足够让三个菜鸟刚开始的时候坐立不安了。
“不用担心。”面对三人的不习惯,沈凤书振振有词:“红尘历练,不就是要什么都感受一番吗?凡间富贵也是历练,自己经历一番,总比看别人享受感触要深。如果连这点小富贵都不敢沾染,那以后遇上了价值连城的法宝灵丹,你们又该如何自处?”
一番话让三人老老实实的接受了这些在他们眼中并不重要或者不应该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