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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夜千所说,陈晓陷入沉思。
方育可能是魂魔,而且不是一般的魂魔;他的本体可能是兽,是魔君级以上的人物……照这样说,那么他所说的“前世”就是在扯谎。
陈晓问夜千:“它们这种人,为什么要游走三界?”
“我哪知道。”夜千扭头背上的皮毛:“可能是活得太久,太无聊。”
夜千觉得乐少就是个活太久、太无聊的人。黑石这么珍贵的东西,他说送就送,出手不是一般的大方,遇到他简直是遇到天神。
陈晓问:“你觉得方育应该已经活了多久?”
“至少千年以上。”夜千舔完左边后背,扭头又舔右边后背。
千年……陈晓想象如果自己能活千年,会是怎样的孤单寂寞?
不对。陈晓想到个问题:以方育对她的热恋程度,一个活了千年的人,不会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人类的寿命对他来说,太短了!
或许上个一百年,他喜欢上一个人,以他的寿命完全能够陪她走到最后;待那人死后,下个一百年,他再喜欢上一个人。在他漫长的寿命中,不知道有过多少“一生一个人”。